新疆伊犁州检察机关多维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

伊犁 更新于:2025-06-21 16:26
  • 凉心157963161
    5年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颁布五周年,连日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检察机关以“‘典’亮生活 守护美好”为主题,统筹州直检察机关开展系列宣传活动,通过检察开放日、法治进校园、案例释法等形式,让民法典从文本走向实践,成为群众“身边的法律指南”。

    检察开放日 沉浸式感受民法典

    实施5月27日,伊犁州检察院30余位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法官、律师及高校师生走进检察机关,实地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站、远程视频接访室等场所。通过工作人员现场讲解演示,将民法典条文转化为“可触及”的司法服务。座谈会上,检委会专职委员张鹏雁通报了2021年以来的办案数据,民法典实施以来,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千余件,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上百件,改判率超90%,2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,14件入选全疆典型案例。

    活动中,检察官以霍尔果斯某公司合同违约再审检察建议案为例,讲述跨省调查取证、征询专家意见还原案情的过程,促成法院改判180万元,有力维护外地来伊投资企业合法权益,案件入选全疆典型案例。

    奎屯市人民检察院50余人参观“12309窗口”与院史馆,通过“检察发展历程+法典沿革”讲解,让公众直观感受物权、合同等法律概念;伊宁市检察院组织各界人士参观办公区域,以“案例故事墙”展示法典在婚姻家庭、财产纠纷中的应用,代表们称赞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既有力度更有温度。

    法治进校园 守护少年的“民法典课堂”

    近日,伊宁县人民检察院“小天鹅”未检团队走进中小学,以“校园欺凌应对”“压岁钱处置”等案例解析民法典第19条、第1041条,1700余名师生通过“情景模拟+法条问答”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。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则创新“小小讲解员”模式,小学生马某某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化身“法治小老师”,以同龄人视角解读网络保护、人格权等内容,吸引200余名学生“体验式”学法,在青少年心中播撒法治种子。

    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带队走进该县第六中学,围绕预防校园欺凌、网络安全等热点,结合典型案例将民法典条文转化为“生活指南”;开放日活动中,学生代表参观新源县人民检察院“顶冰花”未检工作室,通过模拟听证、法治绘本共读,在心中种下法治种子。

    办案释法 让民法典精神照进现实

    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在虚假诉讼监督中彰显担当,在“套路贷”虚假诉讼案中,检察机关识破苏某某伪造收据企图侵占房产的骗局,最终苏某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获刑,检察机关帮助当事人保住了全家唯一的住房。在涉农领域,检察机关为千名农民工讨薪上千万元,马某某历经再审检察建议、提请抗诉、提出抗诉等多重程序,终为当事人追回4万元薪资,彰显小案件里的民生大情怀。

    在生态保护领域,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活用民法典第286条,依托伊犁河湿地公益诉讼案推动建立“惩治+修复+预防”机制,既守护湿地生态,又护航旅游经济,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列为“绿色原则”实践样板。

    “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”,伊犁州直检察机关仅今年5月至今已开展民法典宣传30余场次,民事监督案件同比上升23%。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将持续以“办案释法+场景普法”深化民法典融入,让每一次司法决定都成为民法典宣传的“生动教材”,为法治伊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。

    通讯员:张香英、刘志明

    来 源:法治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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